(判決)文書段落的流水編號

在網路科技時代,判決書的查找與引用愈來愈方便,但有個說小不小、說大不大的問題,在引用判決書的某段落時,如何具體的確定引用部分?

現在的判決書都會加上行號,對於訴訟上當事人在其案件進行中來說,查找引用當然會方便一點,不過在學術研究或是訴訟上引用其他值得參考案件時,麻煩就來了。

紙本時代,或許我們可以說引用oo出版的oo裁判彙編oo冊oo頁oo行,但在網路資料庫時代,網頁的呈現並沒有頁數,要引用判決理由,可能必須說:00判決的理由欄的三、(二)的第oo行,或是說oo判決的第三點第九段第七行。在判決書篇幅大的時候,這恐怕不是個好辦法。

在筆者的觀察裡,值得參考的是,蔡志宏法官(前智財法院)在其獨任審理的案件中,會在「法院得心證之理由」的最前面記載:

「為便利兩造閱讀法官對於本案的判斷理由,以下除分點敘述外,並就各段均冠以流水段號以便查找及引述。」

以上為蔡法官判決書截圖(紅色圈為筆者標註)

蔡法官對判決書這樣的編排,對於網路時代的判決書資料庫查找,有很大的幫助,不但方便使用者快速引用,更可以使辯論雙方甚至法官容易聚焦,免得「您說的我怎麼找不到」的情形發生。

司法院近年推動行政訴訟及民事訴訟資料標準化,上面提到的判決書加上行號就是其一項,筆者一直覺得判決書加上行號實在干擾閱讀,影響視力健康。但如果能在判決爭點及法官得心證的理由上,加上段落編號,確實有極大價值,也希望司法院在將裁判文書上網時,考慮到這一點。

現在的大法官網站所公布的大法官解釋文及理由,都在頁面右方標示段落編號。

釋字776

用WORD為文件加上段落流水編號一點都不難,以下是以Office 365圖解說明:

(本來已分段但無編號的文章)
選取段落後點選編號方式
可以選擇內建編號格式,也可以自行定義
可設定自己需要的格式,也可設定編號起始值
大功告成

本文靈感來自於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劉永沛老師的指點與啟發,特誌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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