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分享了法庭簡報製作的準備工作,主要是介紹利用工具軟體環境。再往前說一點,準備法庭簡報前的工作,可能是要關上電腦,打開心胸與大腦。
厲害的演講者從來不需要投影片的,演講的主角就是講者,絕不是投影片!
不過,傳統的法庭活動,檢察官或律師少用投影片輔助,倒不是因為檢察官或律師自認為是演講高手,而是我國法庭活動的特性使然。傳統上,法院審理多採書面先行,法官又多有事先研讀卷宗的好習慣,認真的法官還會預先標示審理重點、整理爭點,這個時候,訴訟二造把書狀做好,反而比弄什麼法庭簡報重要太多了。現在也常常看到出現在法院的書狀,會試著適當的運用視覺化技巧,讓法官更有效率的理解己方重點。
智慧財產法院審理的案件,涉及科學、技術的解釋與說明,開庭時又有技術審查官列席(且可發問),因此在智慧財產法院可以常常看到兩造律師利用電腦及投影機針對技術問題作法庭簡報,尤其是專利案件。
司法院現正推動人民觀審制,讓經由一定程序選出的人民擔任「觀審員」,針對一些特定案件,參與第一審法院的審判程序,觀審員在法官下判決結論時,雖沒有參與表決,但可以表示意見,提供法官判決時的參考。(詳細資訊可以參考司法院網站的介紹)
觀審制度的施行,勢必對法庭活動產生重大的改變。
從上方司法院所提供的法庭示意圖來看,很明顯的可以知道,檢察官或律師所要說服講理的對象,不只是法官了,那種以往「如書狀所載」「同前所述」「沒有意見」的表達主軸生態將不復存在。檢察官或律師要用最短的時間讓沒有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觀審員有效的理解己方的論述,恐怕不是光靠口才表演可以做到了。
尤其依照司法院設計的觀審制度,觀審員不事先閱卷,也不參與準備程序,這讓觀審員不致有先入為主的觀念,但也有可能增加理解案情的難度,此時的檢察官或律師,如何適當的在法庭展演,就成為一項重要課題,當然,投影片就能大大的派上用場了。
在製作投影片(法庭簡報)前,先不要想太多技巧問題,應該想想:
1.我要說服法官或觀審員什麼事情?
2.為什麼法官或觀審員要花時間看?
3.簡報後對法官或觀審員會有什麼影響?
接著可以參考以下原則來設計簡報:
這些問題想清楚了,再把電腦打開吧。
以上只是簡單介紹還沒打開電腦做投影片前的基本準備,有許多優秀的師長與前輩,法學素養深厚,經驗豐富,應該更有體會,筆者班門弄斧,意在拋磚引玉。
演講與簡報更是一門大學問,如何有效的溝通,有機會再介紹真正的專業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