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疫情期間對司法工作影響很大,檢察官跟法官開始試著視訊開庭了,依目前的趨勢,或許終將讓律師們在事務所或家中用視訊方式參與法庭活動。
除了開庭,律師們早已用視訊開會、演講、上課或座談了。本文就自己的觀察提供一些想法及心得,野人獻曝,期盼拋磚引玉。
2021/5/31更新:2021/5/28司法院資訊處「法院遠距視訊開庭操作手冊(當事人或關係人版)」注意事項。
關於會議軟體
聽說司法院要採用訊連科技的「U 會議」,有免費版(單場會議與會者25人以內,單場會議以30分鐘為限),司法院當然用企業版,如果律師不常主動召集會議,使用免費版應該是可以的。本文所舉範例大多以此軟體為示範。
下載U會議

這套工具跟其他會議軟體差不多,都很好用,上手沒太大問題。下載後開啟使用時,建議先做基本測試,先開一個視訊會議,然後看看螢幕上的自己影像是否清楚,測試一下麥克風跟喇叭音量。


盡量用筆電
既然說是開庭,當然要嚴肅看待,手機很方便聊天,但畫面小,不適合用來視訊開庭。最好找張合適的桌子,用筆電跟桌機都可以,螢幕看的舒服,有助於自己身心狀態。筆電又優於桌機,因為一般筆電內建設影鏡頭、喇叭及麥克風,不用再外接了,方便行動辦公,不受環境拘束。
法院會用「分享桌面」方式提示卷證資料,如果我們用手機,會看得很吃力;同樣的,開庭陳述時我們也可以用「分享桌面(螢幕)」展現必要的圖片或表格,這時候當然使用電腦比手機方便太多。

桌子中間放電腦,右邊放筆記本、便條紙、筆,左邊放卷宗,有空間在放個ipad。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人說我不太會使用電腦,也用不了那麼多功能,隨便找個便宜堪用的電腦即可。我不贊成這樣的看法,我們用電腦處理的事情差不多,但電腦效能的差距會讓我們的工作效率差距30%以上。
注意網路環境、視訊及音訊品質
網路會議或開庭最怕lag,基本上現在手機給的4G訊號基本上足以應付視訊,不過很多電信方案給4G到一定程度後會降速,不可不慎。另外許多辦公室因為地形阻隔,無線環境不佳,萬勿漠視。如果在家中視訊開庭/開會,要先留意一下是否有家人在電競、挖礦,大量使用網路而造成塞車。
視訊及音訊品質影響會議品質,這當然跟鏡頭與麥克風有關。一般新筆電內建設備大概都可以,大家可以自己測試一下,不夠好的話有很多外加設備可選擇,建議鏡頭畫質要有1080p以上。
盡量在光線充足的環境,如果需要,也可以增加個外部間接光源,用點偏光可以讓臉部亮一點,顯得更有精神。

請提早上線準備
不誇張,線上遲到一分鐘,相當於線下遲到十分鐘,因為線上參與者的注意力都在電腦設備上,等待會顯得特別漫長,所以寧可早上線,而不只是準時而已。
再說,我們需要測試設備,另一端的法院及其他相關人也需要,早點上線測試,利己也利他。
用真實姓名+正式大頭貼
很多人下載軟體登入後用英文、暱稱,可愛到不行,但不要忘記這是正式場合,正式場合就用正式名稱。
盡量避免用非正面照、鬼臉照、卡通照、其他名人照片。用一般證件照面的大頭照也不好,總之用個端莊展示專業形象的照片。同樣的,這工作應該在下載軟體登入後就完成。

注意背景
由於律師可能是在自己家中或辦公室加入視訊會議,所以要注意背景。試想,現在如果法官出現在視訊中,應該是在法庭(我看過的視訊開庭也是如此),我們的畫面當然不能出現雜亂背景。
有的會議軟體會提供一些背景圖片或綠幕藍幕供選擇,或是有人喜歡自己用一些背景圖片,我的建議是不要,因為有時候這種效果會讓人看起來「浮浮的」,不舒服。同樣的,特殊彩妝效果也絕對避免。

我曾聽過有律師特別在會議室製作背版,打上專屬logo,趁機宣傳,這就見仁見智了,至少我喜歡且習慣的是空白牆面,或是可書寫的白板當背景。
要不要穿律師袍
這問題是延伸上面的場景而來,當法官穿法袍開庭,儘管是利用視訊,我們是否應該穿上律師袍,以示慎重?依照司法院的操作手冊,要穿律師袍!

其他提醒
永不關閉鏡頭+適時關閉麥克風
有些人在會議全程或部分時間把鏡頭關了,這樣是非常不禮貌的,讓人感覺你去做別的事情或是不專心。
不發言時盡量關閉自己的麥克風,避免干擾會議進行,在視訊會議時,如果同時有很多聲音進來,很糟!

對著鏡頭說話
我們一般在現實生活對著他人說話,要看著對方的眼睛,而在線上會議時,我們電腦「攝影鏡頭」的位置就相當於對方的「眼睛」,很多人對著畫面說話,這樣其他人在線上看起來講者有點低著頭說話,觀眾看不到講者的眼睛,感覺說服力下降。
一般筆電,攝影鏡頭在筆電螢幕上方,我們發言時,目光看著鏡頭,餘光看著螢幕。也有人另外使用外接鏡頭加上小腳架,覺得自己臉部某一角度比較好看的,可以用這種方法調整。

本文所介紹的基本上是技術小節,關於視訊開庭還有不少問題需要思考及解決,例如:哪些案件可以或不能視訊開庭?視訊開庭的影音可否側錄或聲請閱覽複製?相關專業人士參與視訊開庭的倫理規範?種種問題都值得大家繼續討論。
2021/5/31更新
依照2021/5/28司法院資訊處「法院遠距視訊開庭操作手冊(當事人或關係人版)」,注意事項如下:
(一) 視訊開庭時,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律師及書記官均應依規定穿著法袍。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 法院對視訊過程會全程錄音、錄影。其他人(含視訊端)未經審判長同意,不得自行錄音、錄影(含直播)。未經許可錄音、錄影(含直播)者,依法院組織法第 90 條第 3 項規定,審判長 得命其消除該錄音、錄影(含直播)內容。
(三) 視訊端出庭者如想要發言,請舉手表示,經審判長同意後再發言,以維持法庭秩序,順暢法庭活動之進行。
(四) 視訊端位置為法庭席位的延伸,未經審判長同意,第三人不得 出現視訊端出庭者附近。法庭旁聽,請按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 依傳染病防治法實施的相關措施,由各法院依法庭旁聽規則辦 理。如欲前往法院旁聽,請先聯繫各法院後再行前往。
(五) 法庭錄音、錄影之保存及聲請交付,依法院組織法、法庭錄音 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持有法庭錄音、錄影內容的人,依法院組織法第 90 條之 4 規定,就所取得之錄音、 錄影內容,不得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否則 將面臨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