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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2020

[判決筆記]商標權國際耗盡原則的適用(2020/6更新)

最高法院就真品平行輸入合法的範圍做出重要判決。

本件系爭商標由美國原廠先在美國註冊商標後,再同意臺灣代理商於我國申請商標註冊獲准,一二審認為此時的真品平輸入仍然有侵害我國商標權的問題;但最高法院認為,商標法第36條第2項採商標權國際耗盡原則,明文承認真品平行輸入之正當性。而商標權人以相同圖樣自行或授權他人於不同國家註冊商標,雖然在屬地主義概念下是不同的商標權,但其圖樣相同,本質上排他權的發生亦源自於同一權利人,不同國家之商標權人,只要彼此具有授權或法律上關係,亦對經授權註冊之商標權人發生耗盡結果。

儘管最高法院認為商標權利耗盡採國際耗盡,仍有不少爭執及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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