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詢臺北市政府Youbike公共自行車服務有商標爭議云云,如果依照我在商標檢索系統查詢沒錯的話,這好像有些誤會了。
新聞報導
(以下引自2018/5/7聯合新聞網)
為了推廣綠色交通,北市府透過BOT模式,委託捷安特公司建置、營運「Youbike微笑單車」,今天台北市議會交通部門質詢,國民黨籍市議員王欣儀質疑,北市府、捷安特合約年底到期,但北市府並非Youbike相關文字、圖案的商標權人,若新的營運商非捷安特,「Youbike」一詞恐走入歷史,不可不慎。
王欣儀表示,民國97年北市府以BOT模式,委託捷安特建置、營運「Youbike微笑單車」,已成為台北市綠色運具的代名詞,但北市府並未擁有Youbike商標權及專利權,過去北市府在合約期間要使用Youbike商標,必須先知會捷安特外,若北市政行銷涉及商業行為,還需先與捷安特洽談權利金。王欣儀指出,直至今年2月,捷安特與北市府才正式完成簽訂商標授權契約,北市府可以「無償方式」使用商標的權利,不過,北市府雖然已取得Youbike商標無償授權,但未向智財局申請「商標授權登記」。(詳見新聞報導)
Youbike有商標權?
筆者一看到這新聞中的議員發言,就想到「Youbike」能取得商標權嗎?巨大機械公司(即捷安特)是申請這個字獲准取得商標?
「bike」是簡單英文單字,現在幼兒園孩子都知道,是單車的意思,這是商品通用名稱,絕對不能取得商標的,如果加上「you」而成為「Youbike」,只是通常指「你的單車」的描述性說明,除非取得後天識別性,否則也不易取得商標。(參見相關法律條文的解釋)
上智慧局商標檢索網站查一下,沒有「Youbike」商標申請案啊!巨大機械公司申請獲准的商標與本件議員發言有關的商標是「ubike及圖」、「微笑單車」等。(如果我沒有遺漏檢索的話)
檢索巨大機械公司的幾百項商標申請案,並沒有「Youbike」商標申請案,為求謹慎,再用「youbike」字串檢索,也沒有看到相同申請案。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的公共自行車服務
臺北市政府官方網站是這麼說的: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以下簡稱機關)為推廣民眾騎乘自行車作為短程接駁交通工具,辦理「臺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建置營運及管理」案,期藉由市區自行車道路網搭配自行車租賃站服務,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低耗能的公共自行車作為短程接駁運具,減少及移轉私人機動車輛之持有及使用,以達改善都市道路交通擁擠、環境污染及能源損耗目的。 秉持著提升都市生活文化,響應全球節能減碳風潮,台北市政府與台灣捷安特攜手啟動了台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服務計畫,簡稱為「YouBike微笑單車」。
換句話說,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的公共自行車服務,一開始就稱之為「Youbike」,目前名稱「YouBike微笑單車」,大部分出現的行銷及宣傳廣告,也是如此,且「YouBike」基本上已經是台北市公共自行車服務的代名詞了。
北市府透過BOT模式,委託巨大機械公司(即捷安特)建置、營運「Youbike微笑單車」,實際上巨大機械投資成立了一「微笑單車股份有限公司」來營運管理。
所以,看起來目前似乎沒有「Youbike」 商標爭議,王議員跟交通局官員是不是都搞錯了啊。
如果未來臺北市政府與捷安特結束合作?
北市府、捷安特之間的BOT契約將在今年12月29日結束,如果重新招標,不是捷安特得標,臺北市政府還可以使用「Youbike」名稱嗎?(本來北市政府就不是使用「Ubike」名稱)
依照上面的分析,「Youbike」目前並沒有商標權,而有鑑於「Youbike」在人們心中已經成為公共自行車的服務名稱了(臺北市政府至少自2012年開始就用這個名稱來指向公共自行車服務),現在捷安特要再就此名稱申請商標權獲准機率應該不大。
萬一未來捷安特未能參與台北市公共自行車服務標案,臺北市政府繼續使用「Youbike」應該沒問題。可能有疑問的是「微笑單車」已經被巨大機械公司取得商標權了,不過這問題可能也還好,查詢「微笑單車」商標申請日是在2013/3/18,而臺北市政府至少自2012年開始就用這個名稱來指向公共自行車服務,依照商標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的規定,在他人商標註冊申請日前,善意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者,且以原使用之商品或服務為限,不受他人商標權之效力所拘束,即所謂「善意先使用」。
如果我依照商標檢索系統查詢沒錯的話,就算未來臺北市政府與捷安特結束合作,臺北市政府繼續使用「Youbke」或「微笑單車」在公共自行車服務上,應該沒有什麼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