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渴望感受被看見,不只是渴望「愛」被看見,也渴望「恨」被看見;鄭文公殺子臧,他讓全世界看見了他的恨!
東萊先生評論「鄭伯使盜殺子臧」,一如往常的,提出了與左傳不同的觀點。
左傳上記載的故事是這樣:鄭國公子子臧因為先前是太子華的黨羽,而太子華在西元前653年因為意圖賣國而獲罪,西元前642年太子華被殺之後,子臧逃往宋國;子臧喜好收集鷸冠,鄭文公非常憤怒,在西元前636年派出殺手把子臧給殺了。
鷸是一種禽鳥,<說文解字>:「鷸,知天將雨鳥也。」,<禮記>「知天文者冠鷸。」,用鷸的羽毛做成的帽子就叫做「鷸冠」。子臧不懂天文,卻愛好收集鷸冠,根本就是愛慕虛榮,而且應該是過著奢華的生活,左傳評論子臧的禍害,是因為子臧自己服飾不相稱所召來的,即服之不衷,身之災也。
太子華意圖賣國求榮而後被殺,子臧流亡宋國,最終被鄭文公誘殺的過程,圖示如次:
左傳對子臧的評論,大體上是說子臧不注重「禮」,失了「禮」,所以惹禍上身。東萊先生則探討這個事件背後的真正因素,從「心」的觀點,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我們先來看看東萊先生怎麼寫文章,很值得學習的:
東萊先生先用自然之物做譬喻,這段雖然是文言文,但是寫得很簡單也很有力:物之有是根者,遇物必發。一粒之穀,投倉窖,歷歲月,混埃塵,焦槁頹敗,若無復有生意矣。猶得半犁之土,則芃芃覆塊,無信宿之淹,根在焉故也。是根苟存,倉窖所不能腐,歲月所不能隔,埃塵所不能淹。使與土相遇,其生意蓋森然而不可禦矣。
東萊先生的意思是,生命藏在一小粒土中,無論久暫遠近,只要遇到適合之物,就會茁壯生長,同樣的,惡藏於一念之中,無久無近,遇物則必發。
想想看,這時距離子華因賣國求榮而被殺已經快十年了,而鄭、宋兩國疆界超過百里,風聲不相接,利害不相及,子臧對鄭文公來說不過是一位路人罷了,就算子臧的生活奢華,真有必要陰謀詭計,必置之死地而後止?再說,戴戴鷸冠怎麼了?就算戴野雞毛的帽子也未必不能成為孔子門徒,而皇族戴貂蟬所做帽飾也未必不顯尊貴,今天收集鷸冠就值得這麼憤怒?
鄭文公想殺子臧,早在子臧作為子華黨羽之時,在子臧流亡期間,以國君之尊要殺一流亡公子,有何難處?遲遲不動手,不是在等待時機,只是時過境遷,鄭文公已經慢慢淡忘了他對子臧的憤怒。但是問題來了,怒則忘,而怒之根不忘;未與物預知時,固伏匿而不見,及鷸冠之傳,忽動其根,前日之積忿宿憾,一旦如新,非翦滅其身,不足以逞其毒。簡言之,鄭文公的憤怒是來自於對子臧的舊恨,而不是什麼鳥毛帽子!這就是為何外人看來的小過錯,卻招致大怒恨的原因。
東萊先生找出了子臧被殺的真正原因之後,接著感慨,鄭伯之怒子臧,本於一念;而子臧朋附子華之邪志,亦根一念間。根於一念,遇物而發,雖是在十年之前,身居數百里之外,終不能免。
東萊先生說,去惡者,其務去其根也哉。有人也許會認為,鄭文公的怨恨已深藏心中,就算子臧改過遷善,也難保鄭文公不會遇事爆發?對此,東萊先生倒是正向以對,鄭文公發怒的原因在於子臧,而人心是相通無間的,子臧之過,既可以動鄭伯之怒;則子臧之改,獨不可動鄭伯之喜乎?更何況鄭文公與子臧還是父子,心之相通,不是難事。
心得
我們現在看子臧,他在生命的各階段似乎都做出錯誤的決定了。在哥哥子華想要賣國求榮的時候,選錯了邊,而在子華犯錯後的十年間,他似乎也沒有取得父親鄭文公的歡心,在子華被殺之後,非但沒有接班的可能,甚至被迫逃亡;子臧流亡宋國期間,也沒有積極的修補父子關係,竟然只因為收集鷸冠的無聊傳言,被父親無情殺害。
我不知道子臧當時是否找到自己生命的意義?或許子臧看不到生活有任何意義、任何目標,也許他的內心正經歷真實的痛苦,只是尋求替代物(鷸冠)來轉移注意力。當然,子臧要修補父子關係不是件簡單的事,但是如果只是想「我對生活不再抱任何指望了。」,那就真的沒有希望了。
想到Frank.V.E(1905-1997)在<活出生命的意義>一書,對於面對生命的挫折與苦難時,提出的一項建議是,在生活態度上來個根本的轉變。這恰恰回應著子臧的故事,如果子臧改變了生活的態度,讓好聚鷸冠的傳言變為好讀詩書的佳言,不也就有很大的可能改變他悲慘的命運?
再看看鄭文公,他殺子臧前的這十幾年來,處在齊楚兩大國之間,縱然有很多的心機,也很難順遂如願,殺子臧這一年,鄭國的櫟城還被狄人給佔領了,其內心鬱悶,不難想像。不肖子子臧這時候竟然傳出好聚鷸冠的傳聞,難怪觸動鄭文公的憤怒殺機。
人都希望被看見,這和自戀需求一樣,是一種極為根本的需求。人們渴望感受被看見,不只是渴望「愛」被看見,也渴望「恨」被看見;鄭文公殺子臧,他讓全世界看見了他的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