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祖謙先生在東萊博議評論[晉桓莊之族偪]一文,為以往認為的禍水亂國「驪姬之亂」找出真兇,寫得是痛心疾首。不過,看懂這篇文章要先瞭解晉獻公的故事。
這篇的結論是說,「天性之愛,豈外物所能以移耶?」但問題是,我們要能辨別那是不是真愛,如果把自私誤為真愛,那會有大災難。
整個故事要從春秋時代一位精力旺盛的諸侯–晉獻公說起。
西元前677年,晉獻公立,當時與晉獻公同一曾祖父的同宗兄弟(桓、莊二族)勢力不小,晉獻公採納大夫士蔿計謀,使桓、莊二族群公子互相殘殺,進而全部消滅以利君權鞏固。
晉獻公君權穩固後,娶父親之妾、四處征戰順便納妾、收男寵,他最寵愛的驪姬為了讓自己兒子奚齊當太子,用計迫害晉獻公長子申生逃亡自殺,另外兩位兒子夷吾及重耳逃亡。
大概的故事,我整理了兩個表,大家應該可以想像,當時的殘忍與混亂:
呂祖謙文章開頭就說,看起來殺太子申生的是驪姬,但這次女人不是禍水了,真的要為太子申生被殺負責任的是大夫士蔿,因為是士蔿開啟了晉獻公殘殺宗族兄弟的罪端,「使獻公屠其宗族昆弟,如刈草菅,略無慘怛不忍之意。其於宗族昆弟之間既如此,何獨難於其子乎?」,殺兄弟都不眨眼了,對兒子下手也沒什麼困難的。
最早開啟晉獻公殘忍之心的人就是士蔿,最早提供離間陷害的計謀者也是士蔿,「授賊以刃,而禁其殺人,世寧有是裡耶?」,所以如果要來論罪,士蔿是正犯,驪姬只是從犯。
呂祖謙論斷完誰應該要為太子申生被害負責後,接著把格局又放大,說開啟晉國禍端的還真不只是士蔿,晉國早期從晉穆侯開始,大兒子文侯跟跟小兒子桓叔,就互相仇視了,兄弟兼彼此相爭,想著要殺掉對方,為自己的子孫著想,但是自己的子孫如果也有相同心態,不就繼續陷入這種手足相殘的循環嗎?我以為我殺了兄弟,是愛我兒子的表現,因為我兒子的敵人被消滅了,豈料最終謀愛自己子孫的,正是自己子孫啊!所以,桓、莊二族雖說是晉獻公殺害,但實際上是桓、莊家族自己造成的。
整個晉國就在一個家族內部中區分親人和仇敵,這已經很自私了,而晉獻公在自己的兒子中還分親與仇,這是自私中的自私了,「私日生則心日狹,心日狹則毒日深」,從這種自私出發的愛,是偏愛而非真愛,最可悲的是,手足相殘的後果是自己的子女接著手足相殘,罪大惡極卻收不到絲毫的好處。
這篇文章不談什麼道德,就從動態的經濟分析來算這一筆手足相殘的帳,只從利害結果來看,就是血淋淋的慘痛歷史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