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先勇先生在大陸維護著作權勝訴

這又是一件因為對著作權理解不足的爭議。

白先勇先生於1965年創作的小說《謫仙記》,曾在1989年授權由上海電影製片廠改編,謝晉導演《最後的貴族》電影,2013年10月上海電影集團又將電影授權給上海響藝及上海君正公司改編為同名話劇演出。

白先勇先生認為上海響藝及上海君正等改編話劇《最後的貴族》,未得其受授權,侵害其著作權。

白先勇大陸訴訟

 

2014/12/24上海二中院一審判決,上海法院認為,將《最後的貴族》改編為話劇演出,需要取得電影作品製片者上影廠的許可,還需要同時取得原文學作品小說《謫仙記》作者白先勇先生許可。被告只取得了上影公司的授權,卻沒有得到原作者許可,因此侵害原著著作權,判決被告應停止侵權,且應賠償白先勇因署名權、改編權及獲得報酬等權利所受損失,白先勇獲賠人民幣25萬元。

在著作權來說,這不是很困難的法理,令人驚訝的是,話劇製作公司怎會認為不用取得原作者白先勇先生的同意?是不是被上海電影集團給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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